尊敬的客户:
2024年9月最后交易日为9月30日,若您持有下列期货、期权合约,必须符合各交易所相关规定。
一、上期所规定, 在2024年9月30日收盘前,AL2410(铝)、CU2410(铜)、ZN2410(锌)、PB2410(铅)合约持仓应调整为5手的整数倍, AG2410(白银)、SN2410(锡)、SP2410(漂针浆)、BR2410(丁二烯橡胶)合约持仓应调整为2手的整数倍,AU2410(黄金)应调整为3手的整数倍,RB2410(螺纹钢)、WR2410(线材)、HC2410(热轧卷板)合约持仓应调整为30手的整数倍,NI2410(镍)合约持仓应调整为6手的整数倍,SS2410(不锈钢)合约持仓应调整为12手的整数倍、AO2410(氧化铝)合约持仓应调整为15手的整数倍。
在2024年10月8日收盘前,上海期货交易所所有品种(除燃料油外)2410合约自然人客户持仓应调整为0手;在2024年10月24日收盘前,燃料油2411合约自然人客户持仓应调整为0手。
二、郑商所、大商所、广期所规定,自然人客户持仓不得进入交割月,在2024年9月30日收盘前,自然人客户 2410合约持仓应调整为0手。持仓量非交割单位整数倍的法人客户应当及时调整。
三、上海能源中心规定,2024年9月30日收盘前,BC2410(阴极铜)合约持仓应调整为5手的整数倍;NR2410(20号胶)合约持仓应调整为10手的整倍数;在2024年10月8日收盘前,NR2410(20号胶)、BC2410(阴极铜)合约自然人持仓应调整为0手;2024年10月15日收盘前,NR2410(20号胶),BC2410(阴极铜)合约的最后交易日;2024年10月21日收盘前,SC2411(原油)合约自然人持仓应调整为0手。2024年10月24日收盘前,LU2411(低硫燃料油)合约自然人持仓应调整为0手。
四、根据各交易所限仓规定,客户应在2024年9月30日收盘前将持有的交割月及临近交割月期货、期权合约按照各交易所限仓要求调整到位,其余未提到合约的限仓按照交易所限仓规定及交易所通知执行。
请各位客户关注客户的持仓情况,根据交易所规定调整到位。若出现持仓违规,交易所将执行强平,并可能处以“盈利罚没、亏损自担”等处罚措施。为避免客户遭受不必要的损失,我司将按交易所要求对违规持仓进行强行平仓处理。如有疑问请拨打客服热线:400-029-4008。感谢您的配合!
迈科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