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12月最后交易日为12月31日,若您持有下列期货、期权合约,必须符合各交易所相关规定。
一、上期所规定, 在2020年12月31日收盘前,AL2101(铝)、CU2101(铜)、ZN2101(锌)、PB2101(铅)合约持仓应调整为5手的整数倍, AG2101(白银)、SN2101(锡)、SP2101(漂针浆)合约持仓应调整为2手的整数倍,AU2101(黄金)应调整为3手的整数倍,RB2101(螺纹钢)、WR2101(线材)、HC2101(热轧卷板)合约持仓应调整为30手的整数倍,NI2101(镍)合约持仓应调整为6手的整数倍,SS2101(不锈钢)合约持仓应调整为12手的整数倍。
在2021年1月12日收盘前,上海期货交易所所有品种(除燃料油外)2101合约自然人客户持仓应调整为0手;在2021年1月26日收盘前,燃料油2102合约自然人客户持仓应调整为0手。
二、郑商所、大商所规定,自然人客户持仓不得进入交割月,在2020年12月31日收盘前,自然人客户 2101 合约持仓应调整为0手。持仓量非交割单位整数倍的法人客户应当及时调整。
三、中金所规定,12 月 30日之前尚未通过国债托管客户审核的客户,国债T2101、TF2101、TS2101合约持仓须在12月30日收盘前调整为0手。
四、上海能源中心规定,2021年1月5日收盘前,20号胶2101合约自然人持仓应调整为0手;1月19日收盘前,原油、低硫燃料油2102合约自然人持仓应调整为0手。
五、根据各交易所限仓规定,客户应在2020年12月31日收盘前将持有的交割月及临近交割月期货、期权合约按照各交易所限仓要求调整到位,其余未提到合约的限仓按照交易所限仓规定及交易所通知执行。
请各位客户关注客户的持仓情况,根据交易所规定调整到位。若出现持仓违规,交易所将执行强平,并可能处以“盈利罚没、亏损自担”等处罚措施。为避免客户遭受不必要的损失,我司将按交易所要求对违规持仓进行强行平仓处理。如有疑问请拨打客服热线:400-029-4008。感谢您的配合!
迈科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