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客户:
2016年劳动节临近,根据交易所休市安排的公告,4月30日至5月2日为节假日休市。根据交易所对劳动节部分交易品种假期前后保证金及涨跌停板幅度进行的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上海期货交易所,若2016年4月28日未出现单边市,当日收盘结算时起的交易保证金比例和下一交易日起的涨跌幅度限制调整如下:
螺纹钢和热轧卷板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由7%调整为8%,涨跌幅度限制仍为6%。
如遇上述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幅度限制与现行规则规定的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幅度限制不同时,则按两者中比例高、幅度大的执行。其他品种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幅度限制仍按现行规则执行。
2016年5月3日恢复交易后,自第一个未出现涨跌停板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起的交易保证金比例和下一交易日起的涨跌幅度限制如下:
螺纹钢和热轧卷板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仍为8%,涨跌幅度限制仍为6%。
关于交易保证金和涨跌停板的其他各项规定按照《上海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执行。
二、郑州商品交易所自2016年4月28日结算时起,各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由原比例调整至7%,涨跌停板幅度由原比例调整至5%。
2016年5月3日恢复交易后,自第一个未出现单边市的交易日结算时起,各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恢复至调整前水平。
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高于上述标准的期货合约,仍按原规定执行。
三、大连商品交易所自2016年4月28日结算时起,焦炭、焦煤品种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至9%,4月29日结算起涨跌停板幅度调整至7%。
2016年5月3日恢复交易后,自第一个未出现单边市的交易日结算时起,焦炭、焦煤品种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仍为9%和7%。
四、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各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维持原比例不变。
五、4月29日当晚各交易所不进行连续交易;
5月3日各期货品种集合竞价时间为08:55-09:00。
5月3日当晚恢复连续交易。
上述品种期货合约我公司加收保证金比例维持不变。
请各位客户关注节假日前后各合约交易规则变化(具体详见公司网站或交易所通知)对您交易风险的影响,适当调减持仓,注意风险防范,谨慎运作,理性投资。
特此通知。
迈科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