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商所发〔2016〕117号
各会员单位:
经研究决定,自2016年4月28日起,焦炭和焦煤品种手续费标准由成交金额的万分之3.6调整为成交金额的万分之7.2。
特此通知。
大连商品交易所
二○一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我司将根据交易所调整幅度同步调整客户手续费收取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