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关税
中国聚乙烯关税对多数国家采取的是最惠国待遇,关税为6.5%,极少数的国家是普通汇率45%,还有部分双边和多边的协议中涉及减税和免税条款。在聚乙烯进口中比较重要的就是同东盟和韩国签订的自由贸易协定。
其中同东盟签订的自由贸易协定中,对线性产品,中国和东盟老成员自2005年7月起开始降税,2007年1月1日和2009年1月1日各进行一次关税削减,2010年1月1日将关税最终削减为零;对东盟新成员,从2005年7月起开始降税,2006年-2009年每年1月1日均要进行一次关税削减,2010年不削减关税,2011年起每两年削减一次关税,至2015年将关税降为零。对低压和高压产品,则是至2010年,中国自东盟进口产品中,93%的产品要降到零关税,其他敏感产品也要进行降税,但不必降低到零。
未来,中国将对韩国、东南亚地区产的聚乙烯产品全品种逐渐降低关税,未来不排除低至零关税。
聚乙烯进口关税表
税则号 | 最惠国税率(%) | 亚太 | 东盟 | 新加坡 | 巴基斯坦 | 智利 | 新西兰 | 秘鲁 | 哥斯达黎加 | 瑞士 | 冰岛 | 韩国 | 澳大利亚 | 香港 | |
3901100 | LDPE | 6.5 | 6 | -- | -- | 6 | 0 | 0 | -- | 0 | 4.4 | 0 | 6.1 | 2.6 | 0 |
39012000 | HDPE | 6.5 | 6 | -- | -- | 6 | 0 | 0 | -- | 0 | 4.4 | 0 | 6.1 | 2.6 | 0 |
39014020 | LLDPE | 6.5 | 6 | 0 | 0 | 5 | 0 | 0 | -- | 0 | -- | 0 | -- | 2.6 | -- |
出口关税
相对于进口,出口关税需要重点关注几个国家。首先是巴基斯坦,巴基斯坦国内聚乙烯产能严重不足,对来自中国的聚乙烯产品采取零关税政策。第二个是韩国,随着中韩自贸协定的深入,今年中国出口韩国的聚乙烯产品只要具备符合协定中规定的原产地证书,同样是零关税。国内聚乙烯出口,价格和质量上没有优势,即使东盟各国对来自中国的聚乙烯产品有优惠的关税政策,未来国内聚乙烯在东南亚的竞争力也较为乏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