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新闻,合肥市土地管理委员会2016年第五次主任(扩大)会议召开,会上对合肥商品房贷款将执行差别化政策7月1日起开始实施,有效期一年。
会议内容包括,合理增加居住用地和住房供应;调整土地供应方式和供应条件,实行土地供应“并联”拍卖,积极探索网上交易,进一步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理性竞争;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其中,商品房最低首付比为25%,下列情况购买商品房的首付比为40%:1、居民家庭拥有一套住房,在本市市区范围内,无购房贷款记录的,包括在外地贷款的记录;2、居民家庭拥有一套住房,且有相应贷款结清;3、居民家庭无住房,但有一次贷款记录。
下列情况购买商品房的首付比为50%:名下有一套房且相应贷款未结清,为改善住房条件再次申请的,首付比为50%。
下列情况购买商品房的首付比为60%:1、居民家庭有两套及以上住房且有购房贷款记录;2、居民家庭有两套及以上住房。且已经结清购房贷款记录;3、居民家庭有2次购房贷款记录,且已经结清第一次购房贷款记录的。
会议要求,停止向第三套及以上的购买提供住房公积金的贷款,进一步扩大公租房覆盖面,加强人才公寓建设,完善商品住房价格明码标价备案管理,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和风险防控。
据悉,此次新政在土地供应端也有手段,除了增加土地供应外,合肥市将探索土地网上交易。提升居住用地竞买保证金至不低于参考总价的50%,缩短居住用地的土地出让金缴纳时限,出让金总额在20亿元以下含20亿元的,须在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一次性付清,出让金20亿元以上的,缴纳时间不超过6个月。在合肥市各区县(除县级巢湖市和庐江县外)拍出“地王”(即楼面地价超过当地历史最高成交单价)的,开发企业必须在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一个月内一次性付清出让金。这预示着合肥的开发商会进一步洗牌,操盘能力强的,资金实力强的,会占据合肥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