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涉棉企业: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公告(2016年第9号和2017年第18号)精神,中国储备棉管理有限公司、全国棉花交易市场分别制订了《2017/2018年度国家储备棉出库实施细则》(见附件一)和《2017/2018年度国家储备棉轮出交易办法》(见附件二),现予以公布。储备棉出库公证检验事宜按照中国纤维检验局发布的《2015/2016年度国家储备棉轮出公证检验实施办法》(见附件三)执行。
为确保储备棉轮出顺利开展,各竞买企业应及时按要求提货,加快出库。如不及时出库影响公证检验工作的,有关方面将采取措施限制其参与竞价交易。
特此公告。
附件:
中国储备棉管理有限公司
全国棉花交易市场
中国纤维检验局
二〇一八年三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