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洗钱陷阱
远离虚拟货币交易
虚拟货币具有交易快捷方便、匿名性等特点,易被犯罪分子利用成为洗钱新手段。例如,比特币等虚拟货币价格常被人为操纵,泡沫巨大,消费者权益难以受到保护。2021年9月,中国人民银行等十部门联合发布通知,明确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参与虚拟货币投资交易活动存在法律风险。
远离网络赌博
近年来,网络赌博已经形成一个完整的产业链。由于犯罪成本低、空间跨度大、隐蔽性强、赌资流动性大、资金交割方便快捷等特点,利用网络赌博进行洗钱越来越被犯罪分子所青睐。
远离地下钱庄
地下钱庄是对非法地下金融组织的俗称,为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网络赌博、电信诈骗、涉黑犯罪、贪污腐败、恐怖融资等严重违法犯罪活动提供资金结算通道。参与地下钱庄交易的单位和个人将受到处罚,涉嫌犯罪的将受到法律制裁。
警惕“跑分平台”和各种App暗藏洗钱陷阱
“跑分平台”将电信、网络、支付结算、社交软件融合,实现跨地域、跨领域洗钱。犯罪团伙开发“跑分平台”App给各地的“跑分平台”;“跑分平台”通过“水房”将赃款快速“拆箱”洗钱;“水房”向“卡农”“码农”购买公民个人信息和银行卡、收付款二维码等作为洗钱工具;“卡农”“码农”为贪图小利,沦为洗钱犯罪帮凶。
警惕网络电信诈骗
随着通信技术的快速发展,借助手机、固定电话等通信工具和网银实施的非接触式诈骗犯罪迅速蔓延,给社会和人民群众造成很大的损失,网络电信诈骗已经成为危害巨大的新型犯罪。
警惕网络直播陷阱
在网络直播平台上,观众通过支付宝、微信、银联、网银和充值卡进行充值,购买直播平台的各种兑换礼物对主播进行打赏。由于网络直播平台对资金来源背景和真实去向难以监测,被犯罪分子利用成为洗钱新通道。
保护自身权益
1.不要出租出借自己的身份证件
为成他人之美而出租出借自己的身份证件,可能产生以下后果:他人借用您的名义从事非法活动;可能协助他人完成洗钱和恐怖融资活动;可能成为他人金融诈骗活动的替罪羊;您的诚信状况受到合理怀疑;他人的不正当行为可能致使您的声誉受损。
2.不要出租出借自己的账户
金融账户不仅是您进行金融交易的工具,也是国家进行反洗钱资金监测和经济犯罪案件调查的重要途径。贪官、毒贩、恐怖分子以及所有的罪犯都可能利用您的账户,以您良好的声誉做掩护,通过您的账户进行洗钱和恐怖融资活动。因此不出租出借账户既是对您自身的保护,也是守法公民应尽的义务。
3.不要用自己的账户替他人提现
通过各种方式提现是犯罪分子最常采用的犯罪手法之一。有人受朋友之托或受利益诱惑,使用自己的个人账户(包括银行卡账户)或公司的账户为他人提取现金,逃避监管部门的监测,为他人洗钱提供便利。也有人通过自己的账户为他人提现,间接帮助其进行诈骗或携款潜逃。然而,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请您切记,账户将忠实记录每个人的金融交易活动,请不要用自己的账户替他人提现。
《反电信网络诈骗法》
《反电信网络诈骗法》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于2022年9月2日通过,于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共七章50条,包括总则、电信治理、金融治理、互联网治理、综合措施、法律责任、附则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发展和安全,立足各环节、全链条防范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精准发力,为反电信网络诈骗工作提供有力法律支撑。
如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
(一)防范电信网络诈骗 牢记“六个一律”提高安全意识
1.只要陌生人一谈到银行卡要转账,一律挂掉;
2.只要陌生人一谈到中奖了要先交税,一律挂掉;
3.只要一谈到“电话转接公检法”,一律挂掉;
4.陌生短信让人点击不明网址链接,一律不点;
5.微信不认识的人发来的链接,一律不点;
6.一提到“安全账户”,一律删掉.
(二)防范电信网络诈骗 牢记“八个凡是”都是诈骗!!!
1.凡是自称公检法、国家工作人员要求汇款的;
2.凡是要你开通网银接受检查的;
3.凡是叫你汇款到“安全账户”的;
4.凡是通知中奖、领取补贴要你先交保证金、个人所得税的;
5.凡是通知“家属”出事先要汇款的;
6.凡是自称“领导(老板)”要求汇款的;
7.凡是索要个人和银行卡信息及短信验证码的;
8.凡是陌生网站(链接)要登记银行卡信息的.
社会公众配合反洗钱工作的义务
2021年,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金融工作部署,中国人民银行组织起草了《反洗钱法(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稿)》,完善了反洗钱义务主体范围和配合反洗钱工作的要求。根据该修订草案第四条、第八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的相关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应履行如下反洗钱义务:
(一)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配合金融机构和特定非金融机构为履行反洗钱义务开展的客户尽职调查,配合反洗钱调查;
(二)发现洗钱活动,有权向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有关主管部门以及公安机关举报。
(三)配合金融机构和特定非金融机构开展尽职调查,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准确、完整填报有关身份信息,如实提供受益所有人相关信息和资料,如实提供与建立业务关系或者交易目的和性质、资金来源和用途有关的资料。
(四)不通过金融机构而是以现金方式收付,且数额巨大超过规定金额的,应当向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报告。
(五)妥善保管和使用金融账户和其他具有价值收付功能的金融工具,不得出租、出借、买卖金融账户和其他具有价值收付功能的金融工具,或者进行其他为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提供便利的行为。
(六)禁止与有恐怖主义融资风险与定向金融制裁的对象、其代理人、其拥有或者控制的实体进行任何交易。
转自 | 乌鲁木齐米东浦发村镇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