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来源:北京联合大学)
1 什么是洗钱?
洗钱就是通过隐瞒、掩饰非法资金的来源和性质,通过某种手法把它变成看似合法资金的行为和过程。主要包括提供资金账户、协助转换财产形式、协助转移资金汇往境外等。
2 洗钱的由来是什么?
“洗钱”一词被用于特指隐瞒、掩饰犯罪所得及其非法收益的行为始于20世纪20年代。当时,在美国的工业中心芝加哥市出现了以阿里·卡彭等人为首的有组织犯罪集团,该集团的一个财务主管为隐瞒和掩饰这些非法收入,购置了一台自动洗衣机,为顾客提供洗衣服务,并收取服务费,然后将这些合法收入与犯罪企业的非法收入混在一起,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从而成功地将非法收入“清洗”为了“合法”收入。
(图片来源:新民晚报)
3 什么是反洗钱?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二条:本法所称反洗钱,是指为了预防通过各种方式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等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洗钱活动,依照本法规定采取相关措施的行为。
(图片来源:山东经侦)
4 有组织犯罪和恶势力的定义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有组织犯罪,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规定的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以及黑社会性质组织、恶势力组织实施的犯罪。
本法所称恶势力组织,是指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领域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群众,扰乱社会秩序、经济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但尚未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犯罪组织。
(图片来源:墨江县人民检察院)
5 什么是电信网络诈骗?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二条:本法所称电信网络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电信网络技术手段,通过远程、非接触等方式,诈骗公私财物的行为。
洗钱风险提示:
(一)警惕沦为洗钱“工具人”
由于青少年群体频繁接触手机、平板电脑等电子设备,大量个人信息被网络应用软件不当收集、使用,甚至被推送给不法分子。很多沉迷在网络游戏、高额打赏、高额充值、过度消费等方面的未成年人,面对“免费领取游戏皮肤、高级装备、高额佣金”的诱惑和诈骗犯罪分子的诱导,主动提供自己的电话卡给不法分子实施犯罪,其行为已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成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出现的“新毒瘤”。
(二)不少在校学生涉“帮信罪”
近年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以下简称“帮信罪”)案件大量出现,涉案人员不少是在校学生或刚毕业的学生。在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他们仍为他人提供银行卡或三方支付账号等,用于收取犯罪所得。
“帮信罪”是2015年8月《刑法修正案(九)》增设的一个罪名,2015年11月1日开始施行,主要指行为人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而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信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的犯罪行为。
“帮信罪”案件高发的根源,主要来自三个方面,一是贪图小利,电话卡和银行卡出租、售卖几乎是“躺着赚钱”,这对学生、无业人员等吸引力很大,一些人在诈骗分子的蛊惑下,为了蝇头小利成为犯罪帮凶;二是侥幸心理,一些人总觉得办案部门不会注意到自己,还有的人觉得自己没有参与到直接犯罪中去,不会触犯法律;三是不知不懂,为数不少的涉“帮信罪”人员,对自身帮助行为产生的危害认识不足,不清楚自身行为影响的范围和涉及人员。
(三)几种兼职工作千万别碰
帮助诈骗分子取现。不法分子为了快速转移赃款,会雇人帮其在线下取现并转移资金,有些兼职工作是帮其买贵金属等,并许诺高额报酬。其实,这些工作就是充当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洗钱“工具人”。
买卖电话卡和银行账户。出租、出借、出售自己的电话卡和银行账户,或是充当线下“卡头”“卡贩”,为了一时的利益,变成了诈骗分子的帮凶。殊不知,就是因为这些被卖出的大量“实名不实人”的电话卡和银行账户,被诈骗分子用于实施电信网络诈骗,自己也会因此承担严重的法律责任。
电话引流。有些诈骗团伙会招募“话务员”,要求入职者按照设定好的话术,以非法获取的公民信息名单拨打电话或发送短信,自称是各类平台的“客服”,引导受害人添加上游诈骗分子的联系方式。这种工作就是诈骗引流行为。
线下推广引流。线下推广引流多以赠送小礼品为诱饵,要求事主扫描二维码或是用拉人建群、发送虚假广告来免费领取小礼品。而这些所谓的兼职工作,其实是帮诈骗分子进行地推式引流,为诈骗分子下一步实施诈骗做准备。
洗钱案例分析:
案例:2022年12月,某职业学院大二学生吉某名下的一张银行卡,在特定时间内有大额流水进出,存在“跑分洗钱”的犯罪嫌疑。警方在平台摸排中发现,短时间内,吉某的银行卡上收到多笔不明来源的转账进出,总金额6万余元,这与他的学生身份明显不符。警方将其传唤后,吉某交代是受同班同学的邀约,他将银行卡提供给陌生人“跑分洗钱”,每次可以按流水的3%提成。根据吉某的供述,民警很快锁定两名学生龚某、肖某,据二人供称,他们是受同学胡某的委托,在学校里邀约同学提供银行账户帮助别人“跑分洗钱”。胡某给他们开出的条件是,每完成一笔流水,可按4%提成。排查胡某的社会关系可发现,还有不少在校的大学生受他拉拢参与了“跑分洗钱”,人数有近30人之多。
分析:涉案学生大多对法律的敬畏意识不够,可能知道自己的行为涉嫌违法,却被蝇头小利所诱惑。加上从众心理和不正确的金钱观,导致集体式犯错。这些学生的全部涉案金额高达300余万元,但其实单个学生获利最多的也不过3000余元,相对他们即将付出的法律代价,代价非常沉重。
再次提示大家:
1.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件,不出租、不出借。
2.保管好自己的金融账户,不买卖,不出借,不帮陌生人转账。
3.不为身份不明的对象代办金融业务,如开卡、开户、取现等。
(内容来源:台州日报)
来源:中航安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