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明确规定了洗钱罪和资助恐怖活动罪。
02预防洗钱活动立法方面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以国家专门立法形式确立了我国反洗钱工作的基本制度。
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等相关监管机构反洗钱监管规定包括:
《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金融机构报告涉嫌恐怖融资的可疑交易管理办法》、《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涉及恐怖活动资产冻结管理办法》、《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管理办法(试行)》、《法人金融机构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管理指引(试行)》、《金融机构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评估及客户分类管理指引》等。
典型案例
广西梧州岑某桂涉黑洗钱案
(来源自中国人民银行反洗钱局)
一、基本案情
2012年11月13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公安局对岑某意等63人以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立案侦查。在侦查过程中,梧州市公安局商请中国人民银行梧州市中心支行从资金交易方面协助认定犯罪性质。
经查,从2010年开始,以岑某意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通过开设赌场、放高利贷、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获取高额收益。为使收益合法化,岑某意安排其弟岑某桂统一管理。岑某桂明知财产性质,仍以其个人名义在多家银行开设专门账户进行管理,并试图通过投资砖厂、松脂等生意将犯罪所得合法化。
2014年10月27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二审依据《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第一款判决岑某桂犯洗钱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
二、洗钱手法
一是利用现金洗钱。2011年1月至2012年5月,岑某桂帮助其兄岑某意管理开设赌场、放高利贷的收益,平均每天至少去岑某意出租屋领取现金一次,每次几万元到十几万元不等,需要使用时再由岑某桂提供现金。
二是利用银行账户洗钱。岑某桂在多家银行开设账户,为岑某意保管非法收入,累计涉及现金600万余元,并向梁某等账户转账40万元用于投资。
三是利用投资洗钱。梁某协助岑某意以其个人名义将资金投资到松脂、林木、砖厂等行业做生意,由岑某桂负责公司财务,进行现金交接及银行转账。
三、启示
为了家庭生活幸福美好,请您远离赌博洗钱犯罪。远离赌博,需从思想上认识到赌博的危害,强化行为自律,自觉远离、拒绝赌博,同时也要净化互联网环境,拒绝为网络赌博犯罪提供网络服务。通过全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积极创建无赌社区和无堵家庭,共同筑起牢固的禁赌社会防线,凝聚起拒赌反赌的强大合力。
湖北王某贪污洗钱案
(来源自中国人民银行反洗钱局)
一、基本案情
该案系湖北省检察机关在办理徐某贪污受贿案件时,发现王某协助徐某(外逃)掩饰、隐瞒资金的来源和性质,具有明显的洗钱行为,遂向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通报了案情。
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针对徐某外逃情况,专门向检察机关宣讲反洗钱法律法规中关于判定洗钱罪的司法解释,并积极开展资金交易协查,协助分析案情,最终有效推动当地人民法院在上游犯罪主体外逃、尚未审判的情况下对洗钱犯罪分子判处了洗钱罪。
2013年7月21日,湖北省某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王某犯洗钱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零6个月,缓刑1年零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60万元。
二、洗钱手法
一是盗用他人证件开立账户,帮助徐某转移转化贪污贿赂所得。
二是专门成立北京某投资公司和北京某广告公司,用于投资和划转资金。
三是虚假投资改变资金性质。王某以投资保税区工程项目为由开设银行验资账户,并将1500万元从北京某投资公司汇至验资账户,后又以投资项目取消为由收回投资款,掩饰该笔资金为贪污贿赂所得的性质。
四是购买房产并租赁盈利。王某以北京某投资公司名义在北京购买房产5套,支付房款981万元,并将房屋出租获取收益。
五是投资信托理财产品。王某以北京某投资公司名义,在北京某信托公司购买为期18个月的股权收益的理财产品1600万元。
六是以投资实业为名实施借贷。王某以北京某投资公司名义与北京某广告公司签订借款合同,将680万元借给北京某汽车服务公司,款项由北京某广告公司代为支付。当日与徐某关系密切的商人吕某将行贿款700万元汇至北京某广告公司,王某随即通过网银从北京某广告公司汇给北京某汽车服务公司680万元。
三、启示
目前腐败分子通过洗钱方式,转移贪污腐败犯罪所得赃款,给反腐败工作带来了很多麻烦,特别是资金用于洗钱活动,更增添了反腐败工作的难度。只有从根本上切断贪污腐败犯罪与洗钱的联系,才可以让金融秩序恢复正常,让贪污腐败所得无处遁形。对于生活中遇到的贪污腐败洗钱活动线索,可以及时通过拨打电话12309进行举报,或通过信函检察院举报中心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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