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迈科德厚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资产管理合同变更公告
尊敬的委托人:
按照迈科德厚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集合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第二十二章“资产管理合同的成立、生效、变更与终止”的约定,经与托管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并征得了托管人同意,管理人拟对本集合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第十七章相关条款进行变更。
一、本次合同变更方案内容如下:
1. 删除本集合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第十七章中“管理人与托管人一致确认该项目不进行估值。”的表述
二、托管人对本次合同变更的许可
托管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已经同意本次合同的变更,并与管理人签订了补充协议(附件1)。本次合同变更对委托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三、合同变更的效力及生效时间
本公告及补充协议构成变更后合同的组成部分,补充协议于公告满5个工作日后生效。
特此公告。
迈科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七月三十日